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配套岛外油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名称:sdylshcyy@126.com,密码:ylsh123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可在南山控股大楼7楼北侧办公区查询。 具体地址为: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南路南山控股。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为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人,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信函邮寄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部 曲贵民 收 邮编:265706 电子邮件:quguimin@nanshan.com.cn 电话:0535-861557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7日。 可通过信函邮寄、电话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表达您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